各位应届毕业生同学:
集团就业指导中心现要求校对生源信息。
请大家校对纸质文件的已有项信息,如有误请直接修改,填齐空白项信息,最后签字确认。
请务必核对准确!
一、毕业生生源校对字段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目、入学时间、学制、学历、培养方式、定向或委培单位、生源所在地、主修外语语种、学院名称、专业、家庭地址、家庭邮编、是否困难生、是否残疾人。
二、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毕业生在入学后更改姓名或更换身份证号码的,须向院(所)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通知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所在地
生源所在地是毕业生派遣回原籍的依据。
1、毕业本科生生源所在地:指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后家庭常住户籍发生变化的,应以新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并向院(所)提交户籍迁移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2、毕业研究生生源所在地:
(1)入学前没有工作经历,填写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一定是家庭所在地)。
(2)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在工作地落实了个人独立户口(非集体户口)填写研究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如在工作地落实的户口性质为集体户口则按(1)判断生源地。
3、填写要求:“省名称”+“市名称”+“区(县)名称”,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天津市和平区”。
四、出生日期
按照“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08年9月1日为“20080901” 。
五、培养方式
1、毕业本科生:培养方式均为“非定向”。
2、毕业研究生:培养方式为“统分”、“定向”,培养方式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数据为准。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毕业生,须将其定向委培单位填写完整。修改培养方式须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上交时间以各自辅导员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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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