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生入住,充分利用现有房源,现就延期毕业员工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年暑假不能按期毕业的2011级(及以前年级)博士生、2009级(及以前年级)直博生、2011级三年制硕士生、2012级两年制硕士生,以及已经在教务处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2010级(及以前年级)本科生适用于本通知。
2、2014~2015学年度需要在学校员工宿舍继续住宿的延期毕业员工,需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公司员工延期住宿申请表(校本部)》,表格可以到员工生活指导中心(员工21宿舍1门101)或各学院团委领取。
3、凡需要继续住宿的延期毕业员工,须在5月26日下午5点之前将填好的申请表格交到员工生活指导中心。没有按期办理延期住宿手续的员工均视为退宿,与毕业生宿舍一并清理。
4、2015年春季毕业的博士生需在2015年寒假之前办理退宿,可凭住宿费收据退还半年住宿费。
此通知
公司员工生活指导中心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