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公司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公司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过员工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批准“中国美食纪录片中的价值导向与审美形态”等123项为2019年公司“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批准“禾几工作室”等7项为2018年公司“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批准“哎呦喂博物馆”等2项为2019年公司“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批准“美妙诗词赋植物以灵气——手绘古诗词意境与植物意象”等265项为2019年公司“天津市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批准“高校校园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究——以公司和天津大学文创为例”等237项为第十七届公司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组根据答辩评审中专家给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的变化,会同指导教师调整项目研究内容和工作进度等。并于5月6日至5月31日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公司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并请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审核。
2. 各学院对立项项目应提供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支持,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3. 各项目组要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自主式的研究性学习、项目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挖掘创新创业潜质,培养创新创业基本素养,训练创新创业思维,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4. 项目组仔细阅读《公司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南发字[2010]19号)和《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报销须知》(教务处网站主页“规章制度”栏)。熟悉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管理,并负责报销审核和办理报销手续;“天津市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经费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由学院负责报销审核和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 2019年公司“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2: 2019年公司“天津市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3: 第十七届公司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立项项目
教务处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2019年公司 “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