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第一批次)

发布者:刘安琪发布时间:2020-03-09浏览次数:1150

各学院(系、所):

本学期集团拟在6月和8月各召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请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请务必将有关事项通知至每一位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本通知适用于所有博士研究生。

一、答辩报名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答辩报名登记

拟于本学期答辩的全体博士生经导师同意,39-19所在学院提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答辩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其中预计于6月毕业的同学,还应于331日前提交下列标红材料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应开学返校10日内提交学院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当即终止目前申请流程未在规定时登记及提交材料不能参加本学期答辩存在欠费情况的,应在开学后3日内缴清。

1.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两份2一份留公司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

2. 《公司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两份(3)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成果汇总表》(附件3一份留公司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表格;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

核心期刊目录见《公司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博士生在学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标明拟发表日期、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公司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两份(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6附件7,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

3. 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务必统一按照匿名评审的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89月修订,附件8,以“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pdf”命名。具体包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9);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原创性声”、“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4. 《公司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附件10导师对所指导员工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毕业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5. 理工及工商管理学科博士生需提交《公司博士学位申请者(理工及工商管理类)论文发表在SCI索引源刊物或EI索引源刊物认证表》附件11)。请于324前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成果已被接收、但未online,需要学院开具证明的,待开学后再行办理。电子认证结果将直接反馈至学院负责老师邮箱。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6. 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需提交《公司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两份(附件12)及结业证书,证书审核后退回。

(二)答辩资格审定

公司收到报名登记材料后,逐条对照进行答辩资格审定。

1. 确认修业年限(详规请参见附件13),核对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核查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公司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上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须查验结业证书

2. 核对科研成果,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3)填写情况,核查无误后由审核人签章

1)核对核心期刊编号及成果数量;

2)核对理工及工商管理类博士生论文发表的索引源刊物认证;

3)核对材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齐全;

4检查发表文章的作者介绍等,是否标注为公司博士生,或能表明在公司攻读博士学位身份。

3. 检查电子版论文格式、命名是否符合要求。

4. 获取导师确认,同意该研究生申请本次答辩;收到纸质材料后,应确认导师亲笔签字。

二、汇总申请答辩材料

(一)提交申请答辩材料

请各学院321前提交包含所有拟于本学期答辩博士生信息的电子版《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于42日前提交第一批次毕业论文定稿。论文压缩打包进行发送,发出后及时与研究生院负责老师取得联系,截止42日晚12:00前收到的最新版本作为定稿。材料请发送至leilei@nankai.edu.cn

开学后提交纸质盖章《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破格审批表》(附件5)、《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12津南综合业务西楼313/八里台服务楼209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42-43,研究生院对提交的所有论文定稿进行重复率检测。对检测存在问题的论文,经研究生院反馈后,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应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

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送审工作。

四、论文送审

论文评审请严格使用已提交研究生院的毕业论文定稿,如有私自修改更换,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本次申请答辩资格。已通过答辩的,答辩无效。

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学院对毕业论文进行编号,此编号用于学院回收整理及博士生查询专家评阅意见,请按照编号发放送审材料。材料可使用电子版或通过顺丰/EMS寄递,评阅书使用顺丰/EMS回邮。

博士生导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校外专家简况表》附件14,博士生本人不可接触此表),论文评阅专家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96修订,附件15)执行凡受聘担任我司兼职教授的专家,及虽已调动但仍在我司指导研究生的专家不能担任论文评阅人。表格提交后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评阅专家,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备案。

送审材料应包含:论文评阅人聘书(附件16)、论文评阅书(附件17)、毕业论文等。答辩前博士生本人不可与论文评阅人有任何接触,亦不可寄递材料。家应有20日以上文评阅时间(往返在途时间不计)

评阅书收回后,学院对全部评阅书进行整理和登记,补充填写评阅书最后一页相关信息。论文评阅书最后一页应留存学院备查凡论文评阅书未送学院整理、登记,擅自进行答辩的,答辩无效。

论文评审结果处理参照《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96修订,附件15)执行,《公司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18送审程序完成后,请填写《公司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19),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答辩。并请线下送审的院于528日前提交电子版《博士论文评审结果统计表附件20

五、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应不晚于531日。考虑整体状况和毕业生特殊情况,如确有需要,可安排视频答辩,具体安排临近通知。第一批次博士生如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前仍未完成送审流程的,其本学期答辩资格可相应顺延至第二批次

答辩程序、答辩注意事项、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写要求请参见《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规范文件》(附件21)。请在答辩过程中如实完成《公司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22)。

六、涉密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

涉密研究生请按要求提交《公司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23)至相关部门。其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请参照《涉密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4和《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附件25),答辩时间不变。


附件列表:

附件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答辩博士生登记表

附件2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附件3   公司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4   公司中文核心期刊表

附件5   公司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

附件6   公司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

(南发字〔200346号)

附件7   公司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补充规定

(南发字〔200666号附2

附件8   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8.9修订)

附件9   博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

附件10  公司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

附件11  公司博士学位申请者(理工及工商管理类)论文发表在SCI索引源刊物或EI索引源刊物认证表

附件12  公司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件13  公司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南发字〔201993号)

附件14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校外专家简况表

附件15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9.6修订)

附件16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

附件17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附件18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附件19  公司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

附件20  博士生论文评审结果统计表

附件21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规范文件

附件22  公司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附件23  公司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

附件24  涉密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南办发〔200723号)

附件25  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

(南办发〔200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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