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在研究生中营造比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公司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3号)和学校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对2014届毕业生中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进行评优表彰。现将相关评选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4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在规定的基本学习期限内,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上述条件中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可破格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凡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将为其颁发纪念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 各单位须成立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经理、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员工代表等;
2. 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确保将评选事宜通知到每名毕业生,以班级(或研究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被推荐者须填写《公司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
3. 请申请的同学于5月14日11:00前《申请表》纸质版上报公司党委。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后,公示3天,接受监督;
4.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上报党委研工部。
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名单,报请学校审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参照《公司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此次我司名额共6名。
2.延期毕业、在校期间受行政纪律处分研究生不得参评,在评审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