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要求,我市即将对2014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为做好相关工作,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请协助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函》
现将申请补贴的人员范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函告,请学院组织做好落实工作,以帮助困难家庭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低保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低保家庭认定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或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原件;
残疾高校毕业生认定标准:残疾人证
个人申请需缴纳的材料:《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残疾证复印件一份。每人给予3000元求职补贴。
二、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
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分为三类: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
零就业家庭认定标准:同一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成员。(note:需具有城镇户口;需到区县以上人社局开具证明)
单亲家庭认定标准: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认定标准:同一户籍家庭中,父母患有尿毒症、癌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人体器脏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重大疾病的人员。
个人申请需缴纳的材料:《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注意在本人自愿参加职业培训一栏中,将第一大类员工(低保+残疾毕业生)删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县以上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一份、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认定证明材料一份。
后续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为其半个月的培训,培训结束并考核合格后发3000元求职补贴。
以上两类分类于6月11日上午8:00-12:00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就业中心,6月12日到16日就业信息网公示,6月17日上报天津市教委,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员工就业指导中心
2014.6.6